電氣設備事故及故障處理
01 電氣設備事故、故障處理的主要任務:
快速限制事故發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危險;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設備繼續運行,以保證對用戶的供電正常;必要時應設法在未直接受到事故損害的機組上加負荷 ;盡速對已停電的用戶恢復供電;調整電力系統的運行方式,使其恢復正常。
02 對人員的基本要求:
在處理發電廠電氣部分的事故時,首先應設法保證廠用電的電源。電氣設備事故、故障處理過程中對人員的基本要求:
在處理事故時,運行人員必須留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集中注意力保持設備的正確運行方式,迅速而正確地執行領導人員的指示。只有在接到直接領導者的命令以后,或者在對于人身安全或設備完整有明顯和直接的危險時,方可停止設備運行或離開工作崗位。
值守長:在一般情況下,值長不一定要到發生事故的地點 ,便于控制全局。值長的任務是領導發電廠人員處理事故,掌握事故的全面情況,發出必要的指標,使各部門值班人員的行動相互配合。
值班人員 :必須留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力設法保持所負責的設備繼續運行。
其他人員:聽到事故警報時,必須立即回到本部門,并應執行值長的一切命令,參加處理事故。凡不是參加處理事故的人員,禁止進入發生事故的地點(經發電廠總工程師特許者例外)。
03 事故、故障處理的一般方法和順序:
根據表計的批示和設備的外部征象,判斷事故的全面情況;
如果對人身和設備有威脅時,應立即設法解除這種威脅,并在必要時停止設備的運行。如果對人身和設備沒有威脅,則應盡力設法保持或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應該特別注意對未直接受到損害的設備進行隔離,保證它們的正常運行,并按照現場的事故處理規程于必要時起動備用設備;迅速進行檢查和試驗,判明故障的性質、地點及其范圍;對所有未受到損害的設備,保持其運行 。對于有故障的設備,在判明故障部分和故障性質后,進行必要的修理。
如果值班人員自己的力量不能處理損環的設備時,應即通知檢修人員前來修理。在檢修人員到達以前,值班人員應把工作現場的準備工作做好(例如切斷電源、安裝接地線、懸掛警告牌等等);為了防止事故擴大,必須主動將事故處理的每一階段迅速而正確地報告直接的上級領導。否則,即使不是嚴重的事故,也可能因缺乏正確的協作而造成整個發電廠或變電所的混亂。值長在處理事故時亦應估計到值班人員可能按照現場事故處理規程的規定獨立進行必要的操作。
04 人員在事故、故障處理中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處理事故時,必須迅速正確,不應慌亂。匆忙或未經慎重考慮的處理,往往反而會使事故擴大。在接到處理事故的命令時,必須向發令者重復一次;若命令不清楚或對它不了解,應再問明白。值班人員只有從他熟悉的領導人接到處理事故的命令,始可執行。命令執行以后,要立即報告發令者。發命令的值班人員應熟悉接受命令的人,并要接受命令的人重復他的命令。如果處理事故的下一個命令須根據前一命令的執行情況來確定,則應等待接令人的親自回報,不得經由第三者傳達,也不允許根據表計的指示來判斷命令執行的情況。發生事故時,應仔細注視表計和信號的指示,在主控制制室的值班人員中,務必有人記錄各項操作的執行時間(特別是先后的次序)和與事故有關的現象。
05 開關設備常見故障
操作機構拒絕合閘或拒絕跳閘;
油開關缺油或空氣開關的壓縮空氣壓力不足;
溫度不正常。
斷路器拒絕合閘的處理
現象:斷路器合不上
首先檢查操作電源的電壓(或壓縮空氣的壓力),如不正常,即應調整,然后再合。
根據外部征象來檢查合閘回路的保險是否熔斷和有無斷線的情況(當操作把手放到合閘位置時,信號燈不發生變化,即說明有此種情況)
斷路器操作機構本身有無故障(如跳閘信號消失,然后復亮,而操作電源的電壓或壓縮空氣的壓力正常時,則說明操作機構有故障)
斷路器信號燈的指示有無錯、誤(如跳閘信號燈消失而合閘信號燈不亮,則可能是合閘信號的燈泡燒壞)
處理方法
判明故障相別:
故障相對地電壓為零或降低、其他兩相電壓上升為線電壓或升高。
處理原則
應在帶接地運行的同時迅速尋找接地的故障點,早發現、早隔離。
電力網允許帶接地故障運行的時間
在電網中發生一點接地的情況下,接地的運行時間至多不得超過2h。
接地點尋找方法
判明接地性質和接地相別;
先把電網分割成電氣上不直接互相連接的幾個部分;
檢查有并聯回路或有其他電源的線路;
檢查分支最多、最長、負荷最輕和最不重要的饋電線;
檢查分支較少、較短、負荷較重和較重要的饋電線;
檢查接在母線上的配電裝置(如避雷器和互感器等);
檢查電源(變壓器和發電機);
用倒換備用母線的方法檢查母線系統。
注意事項
如果在接地的線路上帶有重要用戶而又無其它電源可以供電時,可以允許短時間帶有接地故障運行,但仍應盡速通知重要用戶做好停電準備工作,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將有故障的線路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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